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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起將采集銀行卡境外消費交易信息發表時間:2017-06-06 10:35 9月1日起采集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本報訊(記者張品秋)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6月2日發布的《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》,自9月1日起,銀行要向外管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。新規定不涉及個人外匯政策調整,消費者不用擔心自己在境外正常的交易行為受阻。 外管局指出,當前,銀行卡已成為個人出境使用主要的支付工具。據統計,2016年境內個人持銀行卡境外交易總計超過1200億美元。國內現行銀行卡境外交易國際收支統計主要采用總量統計模式,隨著國際協作中有關反洗錢、反恐怖融資、應對稅基侵蝕等要求的增加,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在金融交易透明度、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。開展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,不涉及銀行卡境外使用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,外管局將繼續支持和保障個人持銀行卡在境外經常項下合規、便利化用卡。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,個人無需另行申報,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,外管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。 目前我國公民每人每年的購匯總額是等值5萬美元。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2016年3月公布的2015年涉外銀行卡統計數據顯示,2015年我國居民境外刷卡支出1330億美元,其中主要是購物消費,支出金額為836億美元,占境外刷卡支出總額的63%。針對部分銀聯卡持卡人在境外頻繁、大額提現等異常現象,外匯管理局于2015年9月就發文規范境外提取現鈔額度管理,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,同時自2016年1月1日起,每卡每年累計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。這些政策在反洗錢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。 |